图:审定会现场。
7月27日,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通航处、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飞行训练电子记录系统审定组,对中国飞龙CCAR-141部飞行训练电子记录系统运行进行合格审定。
民航局飞标司通航处处长韩光祖、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处长张哲,分别针对电子记录系统审定提出要求。
审定过程中,审定组成员依据法规逐条对系统数据进行抽查,逐项验证飞行记录、训练记录、训练大纲、大纲符合度、各类证照期限等训练信息相关数据。审定结束后,民航局飞标司通航处处长韩光祖宣布中国飞龙CCAR-141部飞行训练电子记录系统顺利通过审定。
中国飞龙大兴安岭分公司负责人表示,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利用电子记录系统的便利性,为飞行训练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