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民航局运输司发布《关于启用“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投诉平台”功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2804 号),正式启用“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投诉平台”功能,受理关于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收费、空管运行、空勤 人员安保查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通用航空飞机等投诉材料。今后,投诉人无需注册为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用户,即可提交投诉材料。
通知指出,为落实民航局《关于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 关工作的通知》(民航规〔2019〕41 号),畅通投诉渠道,改进和 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通用 航空发展环境,民航局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上建设了“运输机场 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投诉平台”功能模块,受理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投诉人”)相关投诉资料。该平台可受理关于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收费、空管运行、空勤 人员安保查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通用航空飞机等投诉材料,投诉人无需注册为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用户即可提交投 诉材料。目前该平台已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