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对《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意见征集于2020年10月15日前截止。
近年来,民航局在通用航空市场培育、机场建设、低空试点和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用航空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民航局坚持“让通用航空器飞起来,让飞行爱好者热起来”,坚持“放管服” 改革不动摇。为改善通用航空运行环境,落实《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专项任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近年来通航 改革成果,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会同空管局编制了行政规范性文件 《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工作,简化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程序。此次,文件中创新性的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民航管制空域为边界制定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负面清单,即以清单方式明确
以下为通知原文:
落实民航局《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及通航监管专项督查督办事项要求,规范并简化通航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管理,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空管局会同我办起草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拟以民航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就该规范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ongdiao1@163.com。
附件:
1.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
2.意见建议反馈表
民航局空管办
2020年9月17日
《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