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局针对通用航空“放管服”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服务意识,规范通用航空飞行计划申请审批程序,全面提升通用航空空管运行保障能力,积极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民航局空管局会同民航局空管办及监控中心依据相关条例、规章,制定了《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与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作为指导民航各级飞行计划管理部门、各空管单位以及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保障通用航空运行的基本规定。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在民航局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下载《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与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和意见反馈表,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意见反馈邮箱:ga@atmb.net.cn
民航局空管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