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四川省通用航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受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代永波对条例草案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时表示,当前我国通用航空蓬勃发展, 2017年省委省政府把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机遇,经国务院授权成为全国首个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省份;2017年12月国家空管委批复同意我省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方案,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空域管理体制创新的首次重大突破。
目前,经过两年的探索,形成了可复制的“四川经验”,有望总结提炼上升为国家空域管理相关法规政策。2019年9月国家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在全国率先出台首部通用航空的地方性法规,依法推动通用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
条例草案明确了以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为立法重心,突出推进通用航空优势与特色产业发展。提出整合资源,提升四川省与通用航空业相关的自主设计、研发、制造能力;统筹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在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的应用;推动通用航空与文化旅游、航空运动等特色资源融合;总结我省抢险救灾、应急救援、航空医疗救护的先进经验,提炼上升至地方立法加以法制保障。
条例草案还注重加强通用机场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明确通用机场规划、项目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规范通用机场的运营与服务、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环境保护;鼓励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直升机起降场地。同时,充分吸纳国家空域改革试点成果,规定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空域与飞行管理的现有规定;建立省政府与军民航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权机关授权开展相关试点管理工作等。
条例草案加大了对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服务保障,明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产业,保障其合法生产经营权;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保险机构参与通用航空业发展;加强通用航空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通用航空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鼓励开展航空科普教育和航空文化推广。
(文章来源:四川在线)